团建员工(团建活动搞什么好呢)
拉练式、强制式、填鸭式……花样繁多的企业团建活动,常在实践中走样失范。《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对职工团建相关问题行了探访,发现这项活动的暗伤很多。有的让职工身心不适,有的侵犯了职工的多项权利。
团建是为了实现团队绩效及产出最大化,而进行的一系列结构设计及人员激励等团队优化行为。这对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好事。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的团建容易剑走偏锋,让人直呼辣眼睛。比如,有企业让员工到街上与陌生人拥抱,让员工只穿内衣裤爬行、走秀,美其名曰“消除员工羞怯心理”;有企业为训练员工“放下身段”,让其互钻胯下;有企业要求员工当众说隐私,理由是“一起丢过脸,以后才没有隔阂”;有些员工甚至在团建中受伤、殒命……如此把团建变成闹剧甚至事故,令人担忧和愤怒。
企业应该如何团建,更多的是其内部的事情,其享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随意触碰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在民法典中,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及尊严等一系列人格权都受到保护。从这个角度看,有些花式团建显然有违法律要求和法治精神。同时,那些经常占用休息日的团建,则涉嫌侵犯员工的休息权等。
无原则、无底线、不科学的团建,不仅可能塑造出畸型的团队文化,而且可能引起员工的不满,影响劳动关系和谐,进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什么样的团建是企业和员工所需要的?或许可以有几个标准。比如,团建的内容和形式要以员工为本,要确保活动内容适合员工身心基础和价值观念;要着眼于企业规划目标,围绕目标为团队补短板;要积极向上,正面阳光,要有科学的效果评估机制,等等。
团建是用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推动企业迈向更高台阶的重要手段。企业要想把团建办好,必须谨慎而为,以人为本,敬畏道德和法律,要让健康、愉快、科学成为团建的关键词。对一些奇葩、严重侵犯员工权益的团建,有关部门也应提高重视程度,该出手时就出手。(字秀春)
责任编辑:曹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