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拓展基地(长兴岛造船基地一期)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内部划转,将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资源匹配置,理顺产业链条、提升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对光伏板块产业布局需要,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公司总裁办公会对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资产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漳州光伏相关生产线资产、业务的内部调整和划转,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各板块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理顺业务管理架构;有利于加强光伏业务独立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公司对光伏材料的业务布局需要;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资产和负债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资产划转事宜。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建设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加快海外业务、市场的拓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发挥集团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的优势,稳步增加光伏玻璃产能,增强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事宜。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石英砂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的石英砂生产基地,有利于确保马来西亚区域的硅砂长期稳定供应,有效降低公司光伏玻璃生产成本;有利于扩大旗滨在产品市场的竞争力,符合未来战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事宜。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使用结构,符合国家节能减碳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事宜。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光伏板块所属企业进行增资,有利于光伏玻璃业务发展平台后续业务和项目投资顺利开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和业务管理职能,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光伏板块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增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增资事宜。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关于全资孙公司资产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现有两条浮法超白玻璃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存货、机器设备、厂房以及在建工程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底搭建了以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下称“郴州光伏”)为主体的光伏新材料业务平台。光伏业务板块运行一年多来,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但由于期间产能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为确保和增厚企业盈利水平,减少光伏业务板块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间的交易额,进一步突出光伏玻璃板块主营业务,同时避免部分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不到位的合规瑕疵,现决定对公司光伏业务资产进行部分调整,以2021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现有两条浮法超白玻璃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存货、机器设备、厂房以及在建工程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本次划转资产”),按照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
二、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1、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划入方)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9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与本企业相关的机械设备及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玻璃技术研发、转让、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燃料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漳州旗滨资产总额为372,127万元,负债总额为75,914万元,净资产296,213万元。2021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21,164万元,净利润121,393万元(以上为漳州旗滨单体财务报表未审计数据)。
漳州旗滨目前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划出方)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6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漳州光伏资产总额为106,345万元,负债总额为42,388万元,净资产63,957万元。2021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1,285万元,净利润23,0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漳州光伏目前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
(一)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资产、负债范围:漳州光伏拥有的位于漳州光伏厂区内两条浮法超白玻璃生产线相关存货、机器设备、厂房以及在建工程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的资产、负债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基准日账面净值分别为71,793.41万元、30,176.32万元,基准日合计净资产账面净值为41,617.08万元。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金额及明细项目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2、划转方式:本次资产划转为按照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净值无偿划转,漳州旗滨无需向漳州光伏支付任何价款。本次资产划转,划入方漳州旗滨按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的账面净值增加对应资产、负债项目金额,并将最终划转形成的净资产按账面净值计入漳州旗滨的资本公积(注册资本暂不变);划出方漳州光伏按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的账面净值减少对应资产、负债项目金额,并按最终划出的净资产账面净值减少漳州光伏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上述两交易主体的母公司将按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的账面净值增加对漳州旗滨的投资,并对应减少对漳州光伏的投资。
3、划转基准日:本次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4、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划转后漳州光伏上述生产线相关的员工劳动关系由漳州旗滨接收,漳州光伏和漳州旗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相关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变更、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漳州光伏及漳州旗滨保持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的稳定性。
5、划转涉及的协议主体变更及债权债务转移安排:对于漳州光伏签订的和本次划转资产业务相关的协议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将在履行相关的必要程序后,办理合同主体变更至漳州旗滨的相关手续,相关权利义务均转移至漳州旗滨。
6、过渡期安排:划转基准日至各项资产实际交割日期间(“过渡期”)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金额及明细项目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二)拟划转的资产、负债具体情况
本次划转的资产、负债为漳州光伏名下的两条浮法超白玻璃生产线相关存货、机器设备、厂房以及在建工程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本次资产划转基准日账面总资产净值为71,793.41万元、划转负债基准日账面净值为30,176.32万元,即基准日净资产为产账面净值41,617.08万元。以上划转资产、负债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划转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报告》(CAC专字[2022]0448号)。本次划转资产、负债具体项目如下:
四、划转目的以及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划转目的:本次资产划转主要是确保光伏业务板块完全独立,突出主营,加快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战略布局;并进一步发挥集团内部优势板块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集团整体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目标更好地实现。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资源配置的调整和内部转移,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配置能力,理顺业务管理架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划转事项。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划入资产、负债及业务、人员承接、工商变更等事宜)。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划转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配置能力,提高光伏业务板块独立性,理顺业务管理架构,加快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战略布局;并进一步发挥集团内部优势板块的核心竞争力,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目标的需求。本次划转为内部业务的资产、负债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本次资产划转完成后,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资产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全资孙公司资产的内部划转。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漳州光伏相关生产线资产、业务的内部调整和划转,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各板块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理顺业务管理架构;有利于加强光伏业务独立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公司对光伏材料的业务布局需要;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资产和负债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资产划转事宜。
六、报备文件
1、各主体的营业执照;
2、各主体2021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股权划转协议》。
公司将及时根据事项的进展状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关于投资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 投资项目名称: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1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属境外投资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备案(核准),项目亦需要经过马来西亚政府的审批,故项目的实施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认真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在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服务全球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优势,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集团光伏玻璃战略规划的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拟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1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太阳能光伏发电由于其特有的可再生性和较好的生态环境亲和力,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随着国内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太阳能发电产业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光伏玻璃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也随之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积累、耕耘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优势,凭借多年应用于生产管理、工艺制造、质量管控、售后响应等全过程体系的探索和实践,迅速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玻璃材料的需求,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工作之后,公司决定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
2、投资目的
郴州光伏拟在马来西亚沙巴州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一是进一步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和优质资源,开拓海外市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服务和共同推动全球清洁能源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助力马来西亚致力于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三是有效发挥集团在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贯彻落实和推进“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3、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
投资主体: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马来西亚沙巴州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12,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项目由郴州光伏采取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收购公司(100%控股)的方式负责实施,资金来源由实施主体自筹及融资解决,不足部分由郴州光伏负责筹集。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
(二)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郴州光伏资产总额为233,841.96万元,负债总额为85,057.26万元,净资产为148,784.7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8,448.78万元,净利润27,111.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郴州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为光伏玻璃材料,通过集团技术优势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有效的运营管理等综合管控方式,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尽快投入运营。
本次投资是公司抓住光伏行业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推进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充分利用公司营建团队、管理经验和营销渠道,可以进一步节省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玻璃产业版图。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本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新建马来西亚光伏项目,符合公司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积极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进一步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和优质资源,开拓海外市场,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集团扩大光伏板块产能规模,充分发挥公司多年经营积累的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增强品牌影响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加快海外业务、市场的拓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发挥集团的技术、人才、规模和资源的优势,稳步增加光伏玻璃产能,增强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事宜。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投资风险分析
1、 高本次投资属境外投资项目,尚需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郴州光伏正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手续,目前尚未完成;同时,本次投资需要经过马来西亚政府的审批,项目的实施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2、 公司本次在马来西亚投资,受马来西亚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商业环境及未来国内外贸易、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
3、 公司期望在光伏领域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并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但仍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和过渡期,在项目的运营初期或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公司一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达产;二是将认真做好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和深化质量管控、产品策划、营销体系建设、市场布局、订单管理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倾心专注做好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尽快实现产品布局完善和品牌影响力的快速扩大。三是发挥集团的生产技术、装备、人才、资金以及机制和激励优势,不断引进业内的优秀人才,加大技术攻关和市场开拓力度,加强成本管控,不断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六、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49,167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待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
2021年11月29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漳州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事宜,同意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投资设立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负责集团基地厂房屋顶等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漳州光电已分别在浙江省长兴县、湖南省醴陵市、天津市宁河区京津合作示范区和湖南省资兴市投资设立了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家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为加快推进光伏玻璃下游业务拓展及整体规划,优化公司能源使用结构,推进清洁低碳生产,降低用电成本,公司拟在上述地区生产基地可开发屋面分别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容量143.02MWp,预计总投资49,167万元人民币。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碳达峰阶段做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双碳主要目标,并陆续出台了《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督促相关行业全面推进,为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科学有序做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勾画出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旗滨集团高度重视国家节能降碳行动,积极制定并着力做好各项节能减排措施,一是加强能耗管理责任落实强化担当,开展节能降碳技术创新攻关,持续提升工艺水平,推进产品降低能耗、提升能效,提高劳动效率及生产效率;二是深入推进全链条精细化管理,完善产供销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原料供应稳定、生产稳定,保证高产高质,同时不断加强物控,减少浪费和闲置,做到物尽其用,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生产经营潜力,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三是不断优化能源使用结构,使能源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进一步减少碳排放,促进清洁生产,践行双碳目标。四是加大工厂屋顶光伏电站投入建设,进一步提升自发电水平。
公司各生产基地和新建生产基地拥有较大的占地面积及较大面积的厂房屋顶及附属建筑,厂房屋顶资源优势明显,适合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
2、投资目的
公司拟利用浙江省长兴县、湖南省醴陵市、天津市、福建省漳州市和湖南省郴州市在建和新建工厂屋面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一是充分利用基地厂房屋顶资源,合理利用清洁能源,提升自发电水平,提升低碳竞争力,降低能源消耗及用电成本。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光伏材料新能源业务发展板块,推进光伏玻璃业务的同时投资屋面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光伏玻璃下游新能源领域的拓展。
3、投资基本情况
(1)长兴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长兴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旗滨浮法玻璃、节能玻璃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32.14MWp。
项目计划总投资:11,045万元人民币。
(2)醴陵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醴陵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醴陵旗滨浮法玻璃、节能玻璃和电子玻璃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50MWp。
项目计划总投资:17,189万元人民币。
(3)天津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天津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天津市宁河区京津合作示范区天津旗滨节能玻璃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11.88MWp。
项目计划总投资:4,084万元人民币。
(4)郴州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郴州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郴州光伏玻璃、电子玻璃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4MWp。
项目计划总投资:8,251万元人民币。
(5)漳州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漳州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实施主体: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漳州浮法玻璃、光伏玻璃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5MWp。
项目计划总投资:8,594万元人民币。
以上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漳州光电自筹及融资解决。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左右。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厂区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二)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郴州光伏资产总额为233,841.96万元,负债总额为85,057.26万元,净资产为148,784.70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8,448.78万元,净利润27,111.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郴州光伏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公司名称: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4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光电是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持有其100%的股权。漳州光电股权架构情况如下: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集团内部资源高效利用,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打造具有专业分布式能源整体方案的提供商,开拓光伏发电业务市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的布局;有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项目与公司愿景使命一致,有助于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是公司落实社会责任担当,提升ESG治理的体现,也是公司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行动。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使用结构,推进清洁低碳生产,着力践行节能降碳。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资源开发利用,发挥集团业务一体化经营的协同效应,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发展的规划及产业的布局,可提升公司低碳竞争力,符合公司提升ESG治理的体现。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符合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使用结构,符合国家节能减碳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事宜。
本项目为集团新进入领域,主要投资风险来自于发电收益是否符合预期,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几点:1)光伏组件质量控制问题;2)系统损失问题;3)运维不及时问题。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二是高质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认真做好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提前做好营建工作衔接,尽快实现项目达产达效。
项目公司上述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关于全资子(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 交易内容:根据业务需要,集团内对全资子(孙)公司进行增资。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增资情况概述
自公司搭建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发展平台以来,加快了郴州、宁海、漳州、马来西亚新建生产基地及配套硅砂资源项目建设,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为加快上述项目建设,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郴州光伏增资,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增资,郴州光伏部分子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增资,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本次增资标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曾孙公司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郴州光伏在马来西亚筹建的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2、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漳州光伏资产总额为106,345万元,负债总额为42,388万元,净资产63,957万元。2021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1,285万元,净利润23,029万元(以上为未审计数据)。
漳州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光电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天津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30日至2051年12月29日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首弘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31日至2051年12月30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05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营业期限:2022年01月05日至2052年01月04日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08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营业期限:2022年02月08日至2052年02月07日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旗滨玻璃厂办公楼1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光电、长兴光电、郴州光电、醴陵光电均为公司的全资曾孙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前述4家公司100%股权。
三、 增资方案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公司以自有资金171,826万元向郴州旗滨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郴州旗滨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31,826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仍持有郴州旗滨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对漳州光伏、漳州光电增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漳州光伏本次的增资金额20,000万元,已扣除其资产划转需要减少的注册资本,完成增资后,漳州光伏最终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3、漳州光电以自有资金对长兴光电、郴州光电、醴陵光电和天津光电增资。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向沙巴光伏、沙巴砂矿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沙巴光伏注册资本为95,227.2万马币(折合144,000万元人民币),沙巴砂矿注册资本为28,435.9万马币(折合43,000万元人民币),郴州光伏持有沙巴光伏和沙巴砂矿的100%股权。
四、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保障郴州光伏新建生产线建设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属于公司内部全资企业之间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加快打造光伏玻璃业务平台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光伏平台后续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营建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本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交易属于集团内部交易,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光伏板块所属企业进行增资,有利于光伏玻璃业务发展平台后续业务和项目投资顺利开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和业务管理职能,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光伏板块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增资事宜。
六、 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安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以及新建产线能否如期建成投产都会对公司的经营结果产生影响,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 备查附件
1、 增资及被增资对象营业执照;
2、 增资及被增资对象财务报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点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加快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资源匹配置,理顺产业链条、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所持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资兴硅业净资产账面净值为11,825.67万元。公司总裁办公会已按照决策权限批准了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同意划转各方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公司将及时将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为确保和增厚企业盈利水平,减少光伏业务板块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间的交易额,进一步突出光伏玻璃板块主营业务,同时避免部分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不到位的合规瑕疵,同意公司对光伏业务资产进行部分调整,将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现有两条浮法超白玻璃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存货、机器设备、厂房以及在建工程等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本次划转资产”),按照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
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的资产、负债在划转基准日账面净值分别为71,793.41万元、30,176.32万元,基准日合计净资产账面净值为41,617.08万元。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金额及明细项目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4、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划转后漳州光伏生产线相关的员工劳动关系由漳州旗滨接收,漳州光伏和漳州旗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相关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变更、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漳州光伏及漳州旗滨保持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的稳定性。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划入资产、负债及业务、人员承接、工商变更等事宜)。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快海外市场的开拓和布局,加快集团光伏玻璃战略规划的推进,同意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新建2条光伏玻璃生产线。投资项目主要内容为:
项目名称: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12,000万元人民币。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
为保障马来西亚沙巴州新建光伏玻璃生产线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加大海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硅砂资源战略储备,同意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主要内容为:
项目名称:新建马来西亚石英砂生产基地
项目规模:建设年产120万吨超白石英砂生产线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5,000万元人民币。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13个月。
为加快推进光伏玻璃下游业务拓展及整体规划,优化公司能源使用结构,推进清洁低碳生产,降低用电成本,同意公司在福建东山、浙江长兴、湖南醴陵、天津和湖南资兴的生产基地可开发屋面分别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容量143.02MWp,预计总投资49,167万元人民币,预计项目建设时间6个月。投资项目主要内容为:
1、长兴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醴陵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天津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4、郴州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5、漳州生产基地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自公司搭建以郴州光伏为主体的光伏玻璃业务发展平台以来,加快了郴州、宁海、漳州、马来西亚新建生产基地及配套硅砂资源项目建设,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加快上述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郴州光伏增资,以及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增资,郴州光伏部分子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增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71,826万元向郴州旗滨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郴州旗滨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31,826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仍持有郴州旗滨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同意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对漳州光伏、漳州光电增资。
3、同意漳州光电以自有资金对长兴光电、郴州光电、醴陵光电和天津光电增资。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同意郴州光伏以自有资金向沙巴光伏、沙巴砂矿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沙巴光伏注册资本为95,227.2万马币(折合144,000万元人民币),沙巴砂矿注册资本为28,435.9万马币(折合43,000万元人民币),郴州光伏持有沙巴光伏和沙巴砂矿的100%股权。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内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持有。有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资源匹配置,理顺产业链条、提升管理效率,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的产业现状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所持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兴砂矿”)100%股权全部划转至郴州光伏,股权划转后,资兴砂矿成为郴州光伏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将持有资兴砂矿100%股权。
二、划转各方基本情况如下:
1、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8日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26.86亿元
法定代表人:姚培武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货运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旗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432,562.22万元、负债总额478,812.94万元,净资产947,316.79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64,408.89万元,实现净利润182,378.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旗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900,436.49万元、负债总额641,808.15万元,净资产1,252,771.6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76,593.91万元,实现净利润365,026.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经营范围: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兴砂矿资产总额为15,655.68万元,负债总额为3,830.01万元,净资产11,825.6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927.45万元,实现净利润251.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兴砂矿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签订的情况
(一)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股权:公司持有的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资兴砂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划转方式:本次股权划转按照资兴砂矿100%股权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价款。
3、划转基准日:本次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资兴硅业净资产账面净值为11,825.67万元。
4、资兴砂矿的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资兴砂矿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资兴砂矿及其全体职工仍按其与资兴砂矿的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资兴砂矿继续维持原有管理模式不变。
5、资兴砂矿的债权债务处理: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资兴砂矿的债权、债务(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以及或有负债,仍由资兴砂矿负责解决。
(二)本次股权划转各方已于划转基准日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
四、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划转前股权结构
2、划转后股权结构
五、划转目的以及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资兴砂矿股权的划转,理顺光伏板块产业链条,提升专业化管理效率,优化内部股权结构,助推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产业布局,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旗滨集团的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目标。
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属于公司业务架构梳理以及资源配置调整和内部转移,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会改变被划转股权实质性经营活动;本次划转以资兴砂矿100%股权的账面净值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交易双方均不确认损益。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公司总裁办公会已审批同意了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划转协议的签订、被划转单位的工商变更、股权划出主体的减资、划入股权的承接等事宜),同意划转各方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资兴砂矿的股权划转,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资源匹配置,理顺产业链条、提升管理效率,符合公司业务板块发展战略。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属于公司业务架构梳理以及资源配置调整和内部转移,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划转以资兴砂矿100%股权的账面净值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各主体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税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同意,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划转各方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内部划转,将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资源匹配置,理顺产业链条、提升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对光伏板块产业布局需要,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公司总裁办公会对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八、报备文件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事项办理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石英砂生产基地的公告
● 投资项目名称:新建马来西亚石英砂生产基地;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属境外投资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备案(核准),项目亦需要经过马来西亚政府的审批,故项目的实施存在不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
为进一步优化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认真落实集团确定的“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优势,加快集团光伏玻璃战略规划的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规划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新建2条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为保障海外光伏玻璃生产线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延伸和打造一体化产业链,公司决定同步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情况如下:
多年以来,随着全球气候温室效应逐渐加剧,地球平均气温逐渐提高,碳排放的约束已成为全球各国非常重要的工业任务,全球能源结构面临较大调整,在此背景下,光伏发电已成为较为成熟的替代火电的能源方式,我国政府2021年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政策法规,促进了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加上太阳能双玻组件的渗透率不断提高,将为光伏玻璃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驱动光伏玻璃行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公司基于对光伏玻璃市场前景判断,计划在马来西亚沙巴州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为解决生产线项目用超白硅砂资源,同意在马来西亚沙巴州投资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
2、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在马来西亚沙巴州建设石英砂生产基地,一是保证旗滨马来西亚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用砂需求和稳定供应;二是降低对外购硅砂的依赖,大幅提高上游采购议价能力,有效控制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三是充分利用当地砂资源,布局海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硅砂资源战略储备,进一步增强集团国内光伏玻璃硅砂资源供应保障。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3个月。
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本次投资是旗滨集团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延伸,扩大石英砂业务市场布局,提高旗滨集团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旗滨集团海外光伏玻璃生产线的用砂需求;同时,通过扩大对上游硅砂资源的布局,有利于提升对上游资源的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砂资源,增加旗滨集团在海外硅砂资源的战略储备,保障旗滨马来西亚光伏玻璃生产线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集团的发展后劲和抗风险能力。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配套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超白石英砂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保障马来西亚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用砂需求和供应安全,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砂资源,降低对外购硅砂的依赖,有效控制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布局海外光伏玻璃生产基地的硅砂资源战略储备,增强集团发展后劲。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20万吨超白石英砂生产基地事宜,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投资事宜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马来西亚沙巴州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的石英砂生产基地,有利于确保马来西亚区域的硅砂长期稳定供应,有效降低公司光伏玻璃生产成本;有利于扩大旗滨在产品市场的竞争力,符合未来战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本次项目投资事宜。
1、本次投资属境外投资项目,尚需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郴州光伏正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手续,目前尚未完成;同时,本次投资需要经过马来西亚政府的审批,项目的实施存在不能获得政府批准的风险。
2、公司本次在马来西亚投资,受马来西亚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商业环境及未来国内外贸易、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
根据项目可研,项目建成并投产后,每年产出120万吨合格光伏玻璃用硅砂原料。为此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方案,加强项目建设,认真管控好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风险,争取早日建成投产。